農藥登記證號:PD20121578 |
登記證持有人:濟南綠霸農藥有限公司 |
農藥名稱:氟磺胺草醚 |
劑型:水劑 |
毒性:低毒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氟磺胺草醚250克/升 |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 |
防治對象 |
用藥量(制劑量/畝) |
施用方式 |
大豆田 |
一年生闊葉雜草 |
80-100毫升/畝(春大豆田),50-65毫升/畝(夏大豆田) |
莖葉噴霧 |
|
使用技術要求:
1.請按推薦劑量使用,切勿超量使用。 2.常量、順壟、均勻噴霧,勿左右搖擺施藥,同時避免藥霧飄移到其它作物上。 3.施藥后,葉部有時有輕微黃色斑點或皺縮,5-7天可恢復正常,不影響大豆產量。4.在干旱、低溫或低洼易澇地,當大豆及雜草生長不良時,勿用本品。 5.本品在土壤中可殘留數月,故需注意后茬作物。施藥后4個月可播種小麥,10個月后才可播種玉米,1年可安全地播種稻谷和棉花。 高粱、甜菜和葉菜非常敏感,不可輪作。6.防治春大豆和夏大豆一年生闊葉雜草,按推薦劑量,在大豆2-3片復葉,多數雜草出齊,3-5葉期施藥。施藥時先將藥劑兌足量清水,攪拌均勻后,進行莖葉噴霧,一季最多使用次數1次。 |
產品性能:
本品是一種選擇性除草劑,用于防除大豆田的闊葉雜草,如鐵莧菜、反枝莧、馬齒莧、龍葵、藜、蓼、蒼耳等大豆田常見一年生闊葉雜草。本品可被雜草莖、葉和根吸收,達到除草的目的。在正常情況下使用,對大豆安全;在施藥4-6小時后遇雨,不影響藥效。 |
注意事項:
1.請按照農藥安全使用準則使用本品。避免藥液接觸皮膚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霧滴。切勿在施藥現場抽煙或飲食等。配藥及施藥時,應戴防滲手套、面罩或護目鏡和口罩,穿長袖衣、長褲和靴子。施藥后,徹底清洗防護用具,洗澡,并更換和清洗工作服。2.使用過的空包裝,用清水沖洗三次后妥善處理,切勿重復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。所有施藥器具,用后應立即用清水或適當的洗滌劑清洗。水產養殖區、河塘等水體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藥器具。3.勿將藥液或空包裝棄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滌噴霧器械,避免影響魚類和污染水源。4.未用完的制劑應放在原包裝內密封保存,切勿將本品置于飲、食容器內。5.避免孕婦及哺乳期的婦女接觸。6.間套種或混種有其他作物的大豆田,禁用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
中毒癥狀:本品對皮膚和眼睛有刺激作用,一旦發生中毒,請對癥治療。1.用藥時如果感覺不適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攜此標簽送醫就診。2.皮膚接觸:立即脫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徹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膚,如皮膚刺激感持續,請醫生診治。3.眼睛濺藥:立即將眼瞼翻開,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,再請醫生診治。4.發生吸入:立即將吸入者轉移到空氣新鮮處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要進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息,請醫生診治。5.誤服:請勿引吐,立即攜帶標簽,將誤服者送往最近的醫院就診。緊急醫療措施:使用醫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時注意防止胃容物進入呼吸道。注意:對昏迷病人,切勿經口喂入任何東西或引吐。6.解毒劑:無專用解毒劑,對癥治療。 |
儲存和運輸方法:
1.本品應加鎖保存,勿讓兒童、無關人員和動物接觸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動物飼料、糧食和種子在一起存放或運輸。2.本品應貯藏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風、防雨處。遠離熱源及火源。運輸時應注意避光、防高溫、雨淋。3.避免貯存在溫度低于0℃的地方。4.產品碼放高度不宜超過2米,以免損壞包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