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。藥劑被棉花吸收后,可及早促使葉柄與莖之間的分離組織自然形成而落葉,有利于機械收棉花并可使棉花收獲提前10天左右。 |
注意事項:
1.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。2.本品是一種接觸型脫葉劑,施藥時應對棉花植株各部位的葉片均勻噴霧,使植株葉片充分觸藥,已達到預期的脫葉效果。3.施藥時不宜早于棉桃開裂率低于60%,以免影響產量和質量。4.施藥注意氣溫變化,用藥后3-5天內最低氣溫不低于12℃,有利于藥效的充分發揮,一定要避開強降溫期施藥。5.施藥注意不要飄移到其他作物,以免產生藥害。6.對于生長旺盛且密度大的田塊,可以采用登記的高劑量,也可采用兩次施藥,每次適當減少用藥量,以利于提高棉株中下部葉片的脫葉效果。7.開花植物花期禁用。剩余的藥液和洗刷施藥用具的水,不要倒入田間、河流等水源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藥器具。 8.施藥時應戴好防護用品,施藥人員打藥時必須穿戴防毒口罩、眼鏡,穿長袖上衣、長褲、鞋、襪等;在操作時禁止吸煙、喝水、吃東西等;工作后用肥皂徹底清洗手、臉和漱口。有條件的應洗澡。被農藥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時換洗,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9.孕婦及哺乳期的婦女避免接觸本品。 |
中毒急救:
1.中毒癥狀:對眼、皮膚、粘膜有刺激作用。2.急救治療:皮膚一旦接觸,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,仍有不適時,就醫。如誤服,不要催吐,立即帶標簽就醫,使病人靜臥勿動,請醫生對癥治療。無特效解毒劑。 |
儲存和運輸:
本品應貯存在陰涼、干燥、通風、防雨處。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及無關人員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、糧食等同貯同運。運輸時輕拿輕放。 |